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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加商标评审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商标评审委员会自2016年12月起,每月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公开部分商标评审决定和裁定,并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断增加公开文书数量,受到社会好评。经过一年努力,商标评审裁决文书全面即时公开系统已初步建成,自2017年12月15日上线试运行,2017年12月28日起正式上线运行。
系统正式运行后,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驳回复审决定书、不予注册复审决定书、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无效宣告复审决定书、撤销复审决定书以及其他具有终结评审程序作用的文书将自交邮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此予以公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涉及当事人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
(二)当事人明确要求不公开,且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该请求合理的;
(三)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特殊情形。
本系统欢迎公众监督,当事人或社会公众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公布的裁决文书有任何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一)通过首页“公众留言”栏目提出意见。
(二)拨打咨询电话:010-63219181。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为spw@saic.gov.cn。
商标评审委员会网站“评审文书”栏目提供的评审裁决文书仅供查询人参考,不具法律效力。非法使用本栏目文书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