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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时,需要对商标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其中形式审查主要核查商标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文件填写是否规范等。
实质审查则核查商标是否合乎《商标法》相关规定,其结果将关乎商标能否成为注册商标。商标实质审查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1.商标是否具备法定构成要素
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构成要素是:具备区分作用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
可见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颇多,但是若商标的构成要素中含有异体汉字,或者商标是由简短的纯数字、纯字母构成,商标将很难通过实质审查。
2.商标是否具备显著性
商标的基础作用是具备区分性,可区分相同或近似商品、服务的来源,因此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若商标缺乏显著性,商标的作用将丧失,进而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
《商标法》规定禁止将缺乏显著性的标志核准为注册标志,如仅有商品的通用名称的标志,或者或仅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其它特点的标志。
3.商标是否侵犯在先权利
肖像权、姓名权和商标权一样,都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若申请人未经许可将他人肖像,或者具备很高知名度的姓名申请为注册商标,此举可以让自己获得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权,但是却和他人拥有的肖像权、姓名权相冲突。
《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和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可见申请注册的商标若侵犯了他人在先权利,商标将在实质审查阶段遭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