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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十周年纪实
十年前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已经走过了20余年历程的中国知识产权事业正酝酿着一场制度变革。
2008年4月9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草案),2008年6月5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下称《纲要》),这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它不仅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新起点,更是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以及实施科技强国战略、企业“走出去”等战略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十年风雨兼程,十年砥砺前行。如今,《纲要》的深入实施,开启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新篇章,驱动着中国创新发展的巨轮,承载着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的梦想,乘风破浪,正驶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国家战略众志成城
《纲要》的制定工作最早要追溯到2005年8月。彼时,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动员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2006年,全国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正式启动。伴随着1个纲要和20个专题研究工作相继启动,让知识产权上升为国家战略,让知识产权在促进中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参与国际竞争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成为各界共识。
2006年5月26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明确指出,要抓紧制定并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全社会要共同努力,把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正式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2008年4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纲要》(草案)。2008年6月5日,历时3年制定而成的《纲要》颁布实施。
《纲要》的颁布受到高度关注。2008年11月1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求是》杂志撰文指出,必须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纲要》颁布后,国务院批复成立了由28个成员部门组成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战略实施工作,并将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2008年11月21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标本兼治,着力建立知识产权长效机制,扎实做好知识产权各项工作。
2009年3月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尽管北京的初春仍然寒意袭人,但知识产权人却为当天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与“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并举而感到兴奋,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走向现实舞台。此后,知识产权成为每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关键词之一。
《纲要》颁布实施十年来,各部门建立了从联席会议成员、联络员到工作联系人逐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在《纲要》的指导下,专利战略、商标战略、版权战略以及农业、林业、国防、中央企业、科技等分领域知识产权战略或规划相继出台,有力促进了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创新创造活力蓬勃迸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及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
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十年来的成效体现在各个方面,其中,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便是一个重要指标。截至2017年,我国专利申请量、商标注册量分别连续7年和16年位居世界第一位。在数量大幅增长的同时,我国知识产权的质量稳步提高,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优良植物新品种等持续增加。
与此同时,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也显著加强。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立足我国国情、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全面强化,保护力度持续加大,保护及时性不断提高,“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逐渐形成。
此外,我国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也快速提升,有力支撑经济转型升级。我国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数量稳步增长,交易额显著提升,知识产权融资发展迅猛,效果逐渐凸显。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取得重要突破。
创新成果持续涌现
天宫翱翔、蛟龙下水、高铁奔驰、天眼探空、北斗组网、超算发威、墨子传信、大飞机首飞……近几年,我国科技水平实现全方位突破,从过去仅仅输出“中国制造”,到如今越来越多的“中国智造”“中国方案”“中国标准”走向世界,中国已日益成长为世界创新版图中的重要一极。在全球跨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节点,中国的创新活力从何而来?我们或许从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进步中可以找到答案。
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这十年,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变幻难测、新格局和新态势逐渐生成的十年;是我国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深度转化,进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十年;也是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日益显现的十年。正是得益于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科技创新水平才能实现全方位突破,尤其是在创新“高原”上矗立起几座重大科技创新的“高峰”。
2016年,美国《时代》周刊评选出当年度世界25项最佳发明,天宫二号空间实验室位列其中,这是该榜单中首次出现来自中国的航天器产品。造型优美、功能强大的天宫二号,是继天宫一号后中国自主研发的第二个空间实验室,用于进一步验证空间交会对接技术、进行空间试验。与天宫一号相比,无论是配套设备数量还是安装复杂程度,天宫二号均创下了我国历次载人航天器任务之最。其中,天宫二号首次应用了自主研发的飞船自动对接、“太空加油”等中国专利技术,提升了中国航天大国的地位。
7062米,这是我国蛟龙号载人潜水器在马里亚纳海沟的下潜深度,其创造了世界同类作业型潜水器最大下潜深度纪录。蛟龙号是我国自主设计制造的载人潜水器,也是国家“863计划”中的一个重大研究项目,其中有100余件中国发明专利,涉及深海悬停、深水通信等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蛟龙号使中国成为继美法俄日之后、世界上第五个掌握大深度载人深潜技术的国家,从而具备了载人到达全球99.8%以上海洋深处进行作业的能力。蛟龙号载人潜水器技术的成熟,使我国深海潜水器技术站上了世界海洋科学考察的前沿与制高点,标志着我国在这一领域进入国际领先行列。
在我国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大窝凼的喀斯特洼坑中,坐落着世界最大单口径、最灵敏的射电望远镜--中国天眼,其于2016年9月25日落成启用,已经提交数百件中国专利申请。中国天眼的口径达到500米,可以看到157亿光年外的距离,按照科学家目前对宇宙的认识,这差不多已经接近宇宙的边缘了。2017年,中国天眼发现了多颗脉冲星,填补了国内空白,意义重大。今后,中国天眼将在日地环境研究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墨子号卫星是我国自主研制的世界上第一颗空间量子科学实验卫星,于2016年8月16日发射升空。大量世界领先的中国专利技术使墨子号通过千公里量级的量子纠缠分发,在相距1200公里以上的两个地面站之间以1对/秒的速度建立起量子通信,进行科学实验。墨子号成功发射后,极大激发了公众对量子科技的浓厚兴趣。《纽约时报》等众多国际知名媒体都对墨子号进行了专题报道,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也在其官网上对墨子号发射任务作出了详细的介绍。2016年底,墨子号作为唯一诞生于美国本土之外的创新技术,入选《科学美国人》评选的2016年度“改变世界的十大创新技术”。
于2017年5月5日首飞成功的C919大型客机,是中国首款按照最新国际适航标准研制的干线民用飞机,最大载客量为190座,航程5555公里。C919的研制凝聚着中国数十万科研人员的心血,据统计,国内有22个省份、200多家企业、36所高校、数十万工作人员参与了C919大型客机研制,已提交中国专利申请1万余件。在坚持自主创新方面,C919一举攻克了包括飞机发动机一体化设计、电传飞控系统控制律、主动控制技术等100多项关键技术,并锻造出以中国商飞为平台,包括设计研发、总装制造、客户服务、适航取证、供应商管理、市场营销等在内的我国民用飞机的核心竞争力--这正是C919国产大飞机未来能够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筹码。
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我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能力和水平。尤其是在过去十年的创新之路上,知识产权作用愈加凸显,知识产权价值日益体现,我们有理由相信,知识产权战略必将不断加速中国的创新速度。
成就显著赢得赞誉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我国企业亟需打开新思路,因此,海外市场成为企业发力的重要目标,致力于拓展海外市场的企业“走出去”和“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受到广泛关注。中国企业在走向海外市场过程中,知识产权如何为其保驾护航?《纲要》的实施又为战略的顺利推进起到了哪些重要作用?
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十年来,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能力大幅提升,企业“走出去”能力显著增强。2017年,中国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到5.1万件,超越日本位居全球第二位,我国提交100件以上PCT国际专利申请的国内企业达到了40余家。2017年,我国申请人提交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超过3000件,同比增长29.8%,首次跻身马德里联盟前五位。从重点区域的知识产权布局来看,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交的专利申请数量稳步提升,2017年达5608件。同时,2017年,我国在美国拥有专利超过1万件,为1.1241万件,成为仅次于美国、日本、韩国、德国的第五大美国专利申请来源地。
此外,中国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积极争取主动权,出现了许多海外诉讼维权的成功案例。例如,以华为公司为代表的中国企业通过与三星公司、苹果公司等企业巨头的专利诉讼,在国际化进程中积极争取主动权。中国铝业、搜狐、浪莎、镇江香醋、孔子学院等数十家企业及品牌商标在海外维权成功。我国的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越来越多的外国政府部门、企业和智库对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成就予以积极评价。
十年前,当时的中国通信行业仍处于2G模仿、3G跟随时代的交接点,暂且不说知识产权维权,就连知识产权许可谈判都处于弱势地位。经过数年的发展,华为公司经历了艰难起步、战略相持、防御反攻等发展阶段后,开始进入收获的季节,其角色也开始由“被告”向“原告”转变。从被思科公司指控专利侵权,到与美国数字交互公司(IDC)的反垄断案件,再到近几年多次将三星公司告上法庭,华为公司正是在知识产权方面付出了“学费”后,逐步实现了“后来居上”。
2016年5月25日,华为公司在中国和美国同时针对三星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要求三星公司尊重华为公司的知识产权,停止未获得专利许可情况下的专利侵权行为,并就专利侵权行为进行赔偿。2018年1月11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华为公司起诉三星公司等五被告专利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三星公司停止侵犯华为公司的两件涉案4G标准必要专利权,这意味着三星公司的4G手机在我国面临禁售风险。在另一起专利侵权案中,三星公司同样被判专利侵权成立。2017年12月2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华为公司起诉三星公司等五被告专利侵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三星公司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带有搭载涉案专利技术方案的23款移动终端产品,赔偿华为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8050万元。
华为公司在与国外巨头的专利诉讼中不断获胜,正是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现状的一个缩影。长虹公司在走向海外市场的过程中,也曾赢得一场重要的“专利战”。2011年9月,在视听及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颇具规模和影响力的德国柏林国际消费类电子展拉开序幕,当长虹公司正全身心投入展会的同时,却收到了一张来自德国曼海姆地方法院的传票,意大利Sisvel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在德国起诉了长虹公司及其客户,并要求长虹公司立即停止在德国销售其相关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该案经过长达7年的拉锯战,终于在今年4月,德国最高法院驳回了Sisvel公司的复审请求,长虹公司赢得了此次诉讼的胜利。
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知识产权维权的不断成功,不仅得益于知识产权质量的提升,还受益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带动企业知识产权维权能力不断提高。
天仪再始,岁律更新。过去的十年,知识产权引擎驱动着中国这艘创新巨轮劈波斩浪,不断前行,让中国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未来,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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