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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伟哥”,大多数人都知道是一种治疗男性性功能的药物,可很少人知道有关“伟哥”中文商标的诉讼纠纷持续了二十多年之久。
3月10日至11日,深圳凤凰生活文化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起诉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侵害“伟哥”商标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伟哥”商标授权使用单位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作为第三人出席庭审。该案因证据材料较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庭审整整持续了两天。
1997年,广州威尔曼药业有限公司自主研发了治疗性功能障碍的新药甲磺酸酚妥拉明快速分散片(胶囊),并于1998年5月20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伟哥”商标,同年6月2日获得受理。
此时,美国辉瑞制药公司研制生产的抗ED(男性性功能勃起障碍)特效药枸橼西地那非,也就是“Viagra”刚刚问世,中文商标万艾可。天眼查数据显示,美国辉瑞是辉瑞的母公司,也是唯一股东。
2012年2月13日,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广州威尔曼将注册商标“伟哥”转让给凤凰公司。2014年,白云山药厂生产的枸橼酸西地那非产品金戈问世。在金戈上市之际,凤凰公司将“伟哥”商标授权白云山药厂使用。
法庭上,凤凰公司提交了166份公证书,涉及全国17省41家药店涉嫌使用“伟哥”宣传辉瑞的药品万艾可。凤凰公司诉称,辉瑞将“伟哥”商标印刷在宣传海报上促销万艾可,并长期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派发给药店张贴。在万艾可的旗舰店销售网页上,产品详情页显著位置多处以红色字体显示“万艾可(伟哥)”的字样。
凤凰公司强调说,金戈是“伟哥”商标在西地那非产品上的唯一合法使用产品,请求法院依法认定近20年来辉瑞的行为侵犯“伟哥”商标专用权以及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责令辉瑞立即停止侵权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赔偿人民币2000万元,并建议吊销辉瑞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万艾可的药品生产批准文号。
辉瑞辩称使用“伟哥”海报是终端药店自发行为,辉瑞在庭审中辩称,万艾可商标早在1999年11月核准注册,持续使用近二十年,已经积累了很高的知名度。没有任何理由和动机借助“伟哥”商标对产品进行宣传。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