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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papi酱,一个集美貌和才华于一身的女子。”——两年前的一天,这位叫papi酱(真名姜逸磊)的女子因为一段打趣上海女性在说话时夹杂英语单词的视频爆红网络。
“以前中国的著名喜剧演员往往是乡土气息深厚的幽默,调侃的是种地、吃大葱之类的事情,而papi酱吸引的是白领,他们希望吐槽自己都39岁了还没结婚该怎么办等等。”
不过,papi酱最近就遇到了一件烦心事。
由“网红”“papi酱”授权,泰洋川禾文化传媒徐州有限公司在多个商标类别上申请注册“papi酱”系列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查认定,申请注册的系列商标与其他商标构成近似,驳回了注册申请。
泰洋川禾文化传媒徐州公司不服,起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合议庭经审理后认为:
一、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与各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分别属于同一群组,构成类似商品或服务。
二、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的主要显著识别部分均为“papi”,被告认定其构成近似并无不当。
三、原告提交的证据只能证明“papi酱”本身作为一个网红的名字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使用在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上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从而可以与各引证商标相区分。
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泰洋川禾文化传媒徐州公司诉讼请求。
由此来看,papi酱拿到papi商标的另外一条路——商标交易——也不是很容易走通,即使能够成行,也必将付出很大的代价。
有类似烦恼的可不止是papi酱一个人。去年12月,六小龄童就通过微博表示“六小龄童”这个艺名被恶意抢注商标,并晒出不少以“六小龄童”为名的不同产品及商标,呼吁对“西游文化”等相关经典品牌进行维护。
2015年,因为读了小说《芈月传》,郑州80后小伙王超花4000多元,注册了“芈月”商标。后来,一上海商人开价60万元购买“芈月”商标,广东一家大型食品企业更愿出100万元。(南方都市报)
在去年8月举行的里约奥运会上,游泳运动员傅园慧使出的“洪荒之力”爆红网络后,迅速被几十家企业抢注成公司名或商标。
在此后的9月份,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的“小目标”也被抢注,“赚他一个亿”公司在这句网络热词爆红后不久注册成立。
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一季度,仅该法院就新收商标注册授权确权行政案件1978件,相比去年同期增长49.9%。商标案件数量的不断攀升除了与市场主体的商标意识增强有关,与恶意注册现象愈发严重也有密切关系。据其不完全统计,涉嫌恶意商标注册的案件在除驳回复审和撤销复审案件之外的其他商标行政案件中的比例在30%以上。
建议企业注册商标要尽早,否则万一被他人先注册,就陷入被动之中。
图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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