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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李佳琦又上热搜了!
这回不是因为直播翻车
而是因为申请注册
“oh my god,买它买它!”的声音商标。
天眼查数据显示,4月7日,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声音商标“oh my god,买它买它!”,商标国际分类为35-广告销售,目前状态为等待审查。
本件声音商标以知名网络主播李佳琦人声,念出“oh my god 买它买它!”,语速较快,奔放有力,极具情绪调动性,声音具有极强的个人风格和识别度。
值得一提的是,网红带货主播李佳琦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持股49%。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这也是李佳琦所在的公司。
对此,李佳琦方面回应称,此商标系保护性注册。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表示:“没听说保护性注册这一概念,所有商标注册都是为了获得保护。不过有一种防御性注册,这个是为了阻止别人注册,自己未来可能实际使用,也可能不使用。”
网友评论
对李佳琦注册声音商标的举动,不少网友表示支持。
但也有网友表示,注册声音商标会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确实如此。有数据统计,自新《商标法》施行以来,全国共有546件声音商标申请注册,但仅15个注册成功。
比如,我们熟悉的腾讯QQ“嘀嘀嘀嘀嘀嘀”提示音也曾因缺乏显著性被驳回,在企业坚持4年多时间后,终于成功注册。而“Hello,酷狗”的声音商标也是经过多年复审才注册成功。
李佳琦能否申请成功
据《声音商标形式和实质审查标准(试行)》显示,一般情况下,声音商标需经长期使用才能取得显著特征,商标局可以发出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提交使用证据,并就商标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进行说明。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李佳琦注册声音商标不是合法与否的问题,主要是看声音商标是否有显著性的问题。只要有显著性那就是可以注册的。至于判断显著性,是相关审批部门说了算。
若商标注册成功,再用这句话,侵权吗?
星娱乐法创始人,娱乐法律师李振武表示,“oh my god,买它买它!”如果只是作为广告语使用,并不存在侵权问题。声音商标是对这句话的曲调、节奏甚至是感觉的一种保护,如果有人效仿李佳琦的语调说出这句话,并作为商业用途使用,就有可能构成侵权。
实际上,无论李佳琦的这句原声能否注册成功,他申请注册的这份知识产权意识也值得称道。商标作为商家最为重要的无形资产,为其付出了较多心血,在普遍重视知识产权的今天,我们也期待有更多新类型商标注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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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cns2012)综合新京报、新闻晨报、澎湃新闻、微博
编辑:张小雨
责编: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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