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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记者从天眼查App查询到,广州薇蜜可思服饰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裁判结果显示:驳回原告广州薇蜜可思服饰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据判决书显示,该案涉及38666556号商标,广州薇蜜可思服饰有限公司曾在2019年6月4日申请注册“薇娅”商标,商标国际分类为25-服装鞋帽,后因“诉争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
引证商标分别为连江县春妮贸易有限公司、汕头市映潮实业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或自然人自2009年起申请注册的“薇亚”“娅薇”“薇薇娅”“薇娅特”等。指定使用品类均为第25类,包括服装、裤子、游泳衣、婴儿全套衣等。
2020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20]第124966号《关于第38666556号“薇娅”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认定原告申请注册的“薇娅”商标,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所指的商标近似,进而对其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天眼查App显示,广州薇蜜可思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董海锋,经营范围包括服装批发;商品批发贸易;商品零售贸易;货物进出口;帽批发等。该公司由董海锋和黄薇(薇娅)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别为55%、45%。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瀚祥
原文链接:https://www.360kuai.com/pc/detail?url=http%3A%2F%2Fzm.news.so.com%2Ff2fa45e0dddb03fd81c37ae0b5bdc22e&check=af8c079bc2c97898&sign=360_b7dbbfe4&uid=70a7d1933c1620dafe83c12d2535a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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