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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佩奇身上纹,掌声送给社会人!”
去年小猪佩奇横空出道,不仅征服了萌哒哒的小孩子,还拿下了充满社会气息的年轻人!
它的疯狂吸金能力大家有目共睹!小猪佩奇版权费1个月涨了十几万;全球超过800个IP授权商,年零售额高达70亿元;2018年,在全球范围内为公司带来约90亿元的收入……
小猪佩奇IP火了,精明的商家也都想从中“分一杯羹”。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学途歌公司这样“小猪佩奇车上纹”肯定是没什么好下场。
“途歌佩奇车上纹”被罚50万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途歌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小猪佩奇的著作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
原来在2018年4月25日至5月4日,途歌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小猪佩奇”形象张贴在途歌公司经营的TOGO共享汽车上,进行商业宣传,同时还将相关活动在其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以及各大媒体上进行了同步传播。(信息来源:新京报)
值得一提是,告途歌的公司是两个外国公司——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和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
小知查询到,2014年6月4日,这两家公司就美术作品《Peppa Pig, George Pig, Daddy Pig, Mommy Pig》在中国国家版权局进行了版权登记,登记号:国作登字-2014-F-00113418。
其实,这二位不在中国进行版权登记,我国《著作权》法依然会保护他们的权益!
这是因为,《著作权》法规定,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被罚50万元,有何依据?
即使如此,用“小猪佩奇”搞了10天的宣传而已,50万元的赔偿是不是太高了呢?非也。
去年4月起,小猪佩奇文化现象在中国正兴盛,这时打着“小猪佩奇IP”的旗号,极易获得极高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
仅途歌公司官方刷的“togo社会车”话题阅读1.3万,百度搜索框输入“togo社会车社会人”可以搜索到3980条相关信息,更别提其官方微信、各方媒体通稿广告而告之的影响力了。
这个50万元的赔偿是有理有据的,这是小猪佩奇著作权人按照实际损失提出的赔偿数额。
截至2018年12月13日,途歌的微博账号上仍旧有涉案小猪佩奇形象,小猪佩奇著作权人认定其侵权的时间较长。根据小猪佩奇的授权许可协议中的许可范围、使用方式、期限、金额等明确条款,可以通过与途歌虚拟交易而计算出正常的许可费,正是50万!
当下,借势热门IP策划事件或产品营销,越来越受到品牌商家的青睐,搞得好皆大欢喜,搞不好成罪人。
TOGO途歌用小猪佩奇作为切入点,将共享汽车打造成“社会车”的爆款,进而引起消费者共鸣,这种出奇制胜的营销创意好的,就是没有处理好相关知识产权事宜,才吃了大亏!
不过网友们不必过分恐慌,商家未经授权许可擅自将IP用于商业用途,涉嫌侵犯著作权。咱们普通人大玩“小猪佩奇社会人”梗,只要不涉及侮辱性内容,是不构成侵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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