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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急需商标的话,商标转让能够申请提前结束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商标转让过程中是不能申请提前结束。
商标权转让是指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人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并收取一定费用的权利转让过程。
随着现在商标转让数量和商标注册数量逐渐的增加,商标局方面的审查压力已经是比较大的了。并且由于商标转让是商标所有权的转移,所以在审查的时候肯定是会比较严格的,所以商标转让中会有提前结束的这一说法是并不存在的。但是对于这样的企业来说,还是有方法能够尽快的将商标使用到自身的企业运作之中的。
在商标转让的核准期间,商标受让人可以让商标转让人开具《商标独占使用授权书》,从而保证在商标转让这段期间的时候,商标受让人能够合法的将该商标独占使用,对商标受让人的权益也有了一定的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独占使用说明书的有效期为两年,而商标转让的时间大概是八个月的时间,所以,在进行审查的这段时间里,商标受让人的相关权益是能够通过这一份商标独占使用书保障的。
商标转让与商标注册相同,提前结束是没有办法的,但是商标转让却能够通过其他方式快速的获取商标,对商标受让人来说,也是很有帮助的。
比如,在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时候,就可以做一个授权证明,有了授权证明文件可以先使用的。等6-8个月左右转让手续完成了,授权证明就会失效,这个时候商标已经转到你的名下了。
当商标转让被受理后,就可以正常使用商标了。转让受理前虽然也可以使用,但是怕遇到商标局下发补正,而转让方无法补正或拒绝补正,这样就会给受让方的使用造成损失。
商标转让办理成功后就可以使用了。转让申请所需时间:
1、商标局自收到商标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
2、自确立申请日起三到四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