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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从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在第一批广西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示范市、县(市、区)和企业的名单中,南宁市榜上有名,成为广西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示范市。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印发广西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示范市、县(市、区)和企业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经各市工商局推荐和自治区工商局审核,确定南宁市、柳州市、贺州市3个市为广西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示范市,横县等9个县为广西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示范县(市、区),南宁市多丽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等21家企业为广西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巴马原种香猪农牧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战略示范单位。示范期限为示范名单确定之日起3年,期满后可申请续期。
据悉,被确定为自治区级示范市、县(市、区)将享受工商部门提供的多项服务:开展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指导;广西红盾网、广西商标网为示范市、县(市、区)宣传;积极指导、帮助有关市场主体依法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农产品商标。对于被确定为自治区级示范企业的,工商部门将提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予以重点指导和帮助,鼓励示范企业以商标许可、质押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充分实现企业商标品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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